【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指公民提名即使不符合基本法,政府亦有責任吸納其理念,研究替代方案。若單以違反基本法為由,排拒一個獲普遍支持的方案,又不嘗試吸納方案,是濫用法治概念。公會重申,不希望任何人斷章取義利用公會的觀點。
大律師公會在政府發表政改諮詢報告前夕,再度發表聲明,重申公會4月發表的政改立場書,需被整體地理解,任何人若斷章取義,用以支持自己的立場,是不公平和嚴重錯誤。
公會指,公民提名雖技術上不符合基本法,但背後理念,包括確保公眾在提名過程中有最大程度的參與,是完全可以包含在提委會的概念中,這一點政府不應忽略。
而一些獲得普遍支持的方案,即使不符合基本法,政府亦有責任積極研究合法的替代方案,而不應該甚麼也不做,純粹以違反基本法為由,否定或建議中央排拒這些方案,此舉是不負責任。
聲明又指,一旦政府以依法辦事為由,否定有關方案,但不考慮吸納它的理念,是誤用和濫用法治概念,法律將變成打壓公眾期望的手段。而提委會的功能只限於提名候選人,不應用以決定選舉結果。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相信,公會是不希望意見被政府利用。他認為,政府的報告應一併考慮公會的所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