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測試市面19款能量飲品,發現其中6款的咖啡因含量多於一杯咖啡。兩款的含糖量更相等於10粒方糖。消委會提醒巿民,不要把這類飲品當做日常慣用飲料。
晚上工作想提神,或想在做運動時提升表現,都可能會飲用能量飲品。消委會檢測了市面上19款能量飲品,發現其中6款能量飲品含咖啡因量過高。飲用一瓶相當於一杯咖啡或奶茶。
當中3款,包括一款可口可樂公司及兩款猛事特的能量飲品,咖啡因含量介乎137至146毫克,相當於一杯半的咖啡,超出加拿大政府建議10至12歲兒童的每日攝取上限,攝取過量咖啡因可能會導致過度活躍。將能量飲品加入烈酒飲用,更會有健康風險。
消委會又發現,兩款能量飲品含糖量超過50克,等同吃了10至11粒方糖,超出世衞建議每人每日攝取量。消委會亦檢測了6款運動飲品,發現其中一款解渴誌沛力特電解,含糖量超標。
消委會提醒市民,不要慣性飲用這類飲品,以免攝取過量糖分,又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飲用含咖啡因的能量飲品可提升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