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專線:北京街頭見死不救被指冷漠。
北京街頭,每隔幾步便發現頭頂上有閉路電線監控,感覺上沒有私隱。但近日檢察部門透過閉路電視,揭發了一宗盜竊案,更看到人性最冷漠的一面。
今年2 月,一名男子駕駛電動單車,經過人流較多的北京西站,
突然心臟病發倒地。
有一名姓尹的男子經過,不僅沒有扶起他,還在他的衫袋內取走2 元。十分鐘後再折返,偷了電動車。整個過程被閉路電視拍攝下來。
在那男子昏迷的半個小時內,有十三名途人經過,但都視而不見。之後被警方送往醫院,已搶救不治,
事件中,只有偷車的人被起訴。事發已久,當局希望公開事件,喚醒公眾的良知。
內地出現見死不救的事件已不是首次,網上甚至刊有十大事件簿,當中情節亦差不多。
較為深刻的是廣東佛山,兩歲女童小悅悅被汽車輾過後,18 名路人經過都視若無睹。當時,引起社會很大迴響。部分人大政協更指,要考慮就見死不救事件立法,作出懲罰。不過,至今仍未有進展。
不可懲罰,那獎賞又如何?
現時,全國有三十多個省區,有地方性的見義勇為保障法規,不過,定義五花八門,有些指明事件必須突出,有些卻要是協助執法機關打擊罪行才算。
法律與道德可能不應輕易混為一談,但近年國內天災頻繁,經常聽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等的說話,而「見義勇為」、「捨身救人」這些從少便認識的道理,是否一定需要透過冗長的立法程序,才能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