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解釋提交給政府的政改立場書,主席石永泰指出,提名委員會只負責提名特首候選人,認為提名門檻必須低於百分之五十,否則是篩選,是違憲。他們又強調,撰寫立場書時沒有政治考慮。
大律師公會解釋提交給政府的政改立場書,主席石永泰指出,提名委員會必須有提名自主權,但提名門檻要低。又指,提名程序可引入公民推薦元素雙軌進行,同樣要經過提委會,不過門檻應要更低。
至於門檻應該是多少,大律師公會不願評論,但強調如要過半數則等同篩選,是違反提委會職能,亦是違憲。
他們不評論學界方案或三軌方案,又強調撰寫立場書時沒有政治考慮。他們又指出,提委會的組成不一定要保留四大界別,若提委會是小圈子,偏袒個別階層,例如是商界的利益,則不符合廣泛代表性的要求,有可能遭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