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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組織望當局界定何為管理失當

慈善組織望當局界定何為管理失當

有慈善組織希望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可簡化舉辦籌款活動的申請,並增加公眾對捐款做善事的信心。亦有慈善組織希望當局清晰界定何為管理失當,不能藉此暗中打壓。

慈善組織愛心力量曾被監察組織讚揚行政費用低,他們十年前有六成的善款,是透過要申請的籌款活動,如街頭募捐而獲得,但目前已比例已大幅減少至一成。

這個改變,與申請時間冗長,又要分別向不同部門,例如地政署、社會福利署等申請有關。

愛心力量理事會主席林淑棠希望,政府如果設單一規管組織,處理籌款活動申請,可以縮短申請時間。

監察慈善組織的組織明施慎選的創辦人温澤君指,制定一套格式統一的財務報告準則,有助監察。

不過,本著人權為信念的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擔心,如果當局可以管理失當為由,委任額外的受託人或董事介入管理,會出現打壓。

她期望政府日後制訂政策或草擬法例時,能夠多與慈善組織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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