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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建議所有慈善團體須註冊

法改會建議所有慈善團體須註冊

法改會建議所有慈善團體必須註冊,而名單要公開。但基於社會未達共識,不建議政府現階段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監管慈善團體。

法改會指,本港沒有一套正式的慈善團體註冊制度,即使在稅務條例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組織名單,也不是一份全面的名單,建議政府指定一個決策部門成立註冊制度,名單亦須讓公眾查閱。

法改會認為,由於社會未達共識,暫時未是時候成立慈善事務委員會。但過渡期間,可推出行政措施加強慈善組織的透明度。慈善團體應採納一套特別的財務報告準則,並應在團體的網站公布,而政府在批核籌款申請時,應要求慈善團體披露更多細節,包括款項的運用及申請者最新的會計年度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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