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深水埗天台戶被業主立案法團入稟迫遷,法庭命令部分住戶交還物業,但不用即時遷出。他們擔心租金貴,難找地方住。
大約十名天台戶居民,開庭前在區域法院外請願。他們住在桂林街75至81號及大南街333至337號的天台,有10戶總共22人受影響。
法團代表說,第三者責任保險年底到期,屆時所有僭建物業都不包括保險範圍内。而大廈維修報告指,如果住戶在12月25日前遷出就不用再報價,所以希望住戶在年底前搬走。
法庭認為,其中6戶不能因為經濟困難就不搬走,命令他們必須交回物業權。 但考慮過雙方陳詞後,決定暫緩至明年2月11日執行,即是農曆年之前他們都不需要搬走,讓他們找地方住。
至於另外四戶在誓章中提出逆權侵佔,法庭認為可以作爲抗辯理由,但他們在誓章中無出示任何證據或文件,要求他們提出更多證據,包括水電費單據、石油氣單據等,明年1月13日前,向法庭提交補充誓章。
協助住戶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說,現時深水埗區内租金貴,擔心被勒令遷走的居民,難以找到地方居住。她又希望日後在遷出居民之前,當局有完善的安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