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深水埗天台戶被業主立案法團入稟迫遷,法庭命令部分住戶交還物業,但不用即時遷出。
大約十名天台戶居民,開庭前在區域法院外請願,希望當局先安置後清拆。他們都是住在桂林街75至81號及大南街333至337號的天台,有十戶總共二十二人受影響。
法庭命令其中六戶交還物業,但考慮到他們的經濟困難,暫緩至明年2月11日執行,不用即時搬走。另外四戶,在誓章提出逆權侵佔,但無出示任何證據或文件,法庭要求他們提出更多證據,包括電費單等,然後再多做一份誓章。
居民批評,屋宇署去年要求拆除天台僭建物時,業主並無回應,直至今年九月因為大廈要維修,才突然入稟法庭要他們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