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要求撤銷遺產和解協議的申請。
代表長房次女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陳靜芬指,二哥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未根據和解協議派發股息,又拖延協議列明予霍麗娜的物業轉移,令她受政府雙辣招影響,原需付一億三百萬印花稅,現要付約一億六千萬。
她又指,霍震寰聲稱會通過一間新的家族公司,回購家族慈善公司霍英東基金在南沙一個地價逾三百億人民幣項目四分一的股權,利益於長房子女平分,實際卻沒有實行。
陳靜芬指,霍麗娜原希望維護家族和諧,但最沒爭議的遺產部分也被剝削,才和議三哥霍震宇,要求撤銷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