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長房三子霍震宇,要求撤銷遺產和解協議的申請。
長房二子霍震寰的代表律師回應有關隱瞞南沙發展項目利益的指控,指霍震宇沒有可能不知情,質疑他和長房另外兩名女兒有陰謀。
霍家雙方成員未有出庭,由律師代表陳辭。
代表長房二子霍家遺產執行人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批評,霍震宇和兩名妹妹四月開始,拒絕執行去年訂下的和解協議,又就爭產案多次「出口術」,質疑他們背後有詭計。
對於霍震宇指控霍震寰隱瞞自己能以一元,通過有榮有限公司回購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的南沙項目30億股權,張健利反駁指,基金董事會早於2011年11月便曾討論回購決定,霍震宇絕對知情,曾看過有關會議記錄,又以書信表示對回購沒有興趣,只關心有榮於南沙項目中有沒有權益。
張健利質疑,霍震宇作為基金和友榮的董事,可以審閱任何資料,他自己不關心,不能指控有人隱瞞,又指可回購的年期早於2007年到期,指霍震宇刻意將逾期的決定重提,別有居心。
張健利承認,南沙項目的爭議影響和解協議的執行,但法庭應考慮如何完善,例如頒令要求霍家謹守協議,而非撤銷協議。
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總地價約300億元南沙項目的四分一股權,霍震宇指控二哥霍震寰隱瞞自己可回購股權,令有關資產未被列為遺產,影響其他後人公平獲分配有關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