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再次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他否認到雲南公幹,順道去麗江和樂山,而沒先知會特首是違規。他又說,未經特首批准行程就出機票及將機票升級,是行政疏忽。
湯顯明再出席立法會帳委會的聆訊,就早前公布的廉署酬酢規管檢討報告中,批評他無向特首申請,就外訪麗江及樂山接受議員盤問。
湯顯明不同意,報告裁定他是違規。
湯顯明違規外訪安排,還包括前往巴西出席反貪會議,兩名隨行人員未經批准就升級商務客位,涉及十八萬六千元。湯顯明表示,知道要升級機票要經過審批,至於為何當時未經審批就升級機票,他承認是行政失誤。
至於四次外訪未經行政長官批准就出機票,湯顯明這樣解釋。
湯顯明又被指一次外訪到北京,未經申請就提早兩日出發,他說,那次是自費改機票,不涉及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