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禮恐嚇男藝人被判囚的富商劉定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須回獄中繼續服刑。劉定成服刑四個多月後獲准保釋上訴,在朋友陪同下到法院聽取判決。
劉定成上訴,指案件延誤太久,影響證人記憶,證供對他不利。法官彭偉昌在判詞中,指證供雖有受時間影響,但證人仍然可清晰地提供資料,證供是可靠。
至於劉定成指,因為喜歡其中一名男藝人D,但藝人無守承諾打電話給他,所以才恐嚇藝人。不過,法官彭偉昌認為,劉定成當初用假名接觸男藝人D,並非愛的表現。
法官又指,假如男藝人想藉著與劉定成的親密關係,而令事業更上一層樓,藝人就會繼續與劉定成聯絡,並一會拍照後就不再找劉定成。
至於劉定成以審訊拖得太久,造成心理壓力而要求減刑。法官指,被告犯案時52歲,不認同是年老,毋須同情。雖然他的罪行不是最嚴重,但難保日後不會再犯認為原審時判囚17個月是合理,駁回劉定成上訴,須要回獄中繼續服刑。
案情指,劉定成在03至08年間,以試鏡為名,為至少53名男藝人及模特兒,拍攝超過六萬張相片,期間非禮男藝人,又以裸照恐嚇兩名相中人。去年年中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及兩項刑事恐嚇罪成,判囚1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