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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曾景文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麥齊光曾景文囚八個月緩刑兩年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被控詐騙政府租金津貼,獲判緩刑。

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說,政府租津制度有缺陷,加上考慮兩人的品格和對社會貢獻,並且已歸還租津。而社會現時對公務員操守要求較高,量刑時會考慮八十年代的標準。

兩名被告的串謀詐騙控罪被判入獄八個月;另外五項控罪入獄六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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