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展開刑事調查,至今未有人被捕。律政司表示,有足夠理據就湯顯明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展開調查,又認為由廉署調查較警方恰當。而廉署指,會由廉政專員領導一個專責調查小組,負責湯顯明的案件。
律政司罕有地發出稿件,交代如何處理涉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的投訴。湯顯明被指濫用公帑宴請及送禮,律政司認為有足夠理據就他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檢的指控進行刑事調查,又認為由廉署調查會比由警方處理較為恰當。因為廉署是處理這類投訴的專責機構,有經驗豐富的專業隊伍,調查涉及失誤或濫權的投訴,加上現任廉政專員並未涉及任何投訴或指控,能恰當地領導調查工作。
律政司同時要求,調查人員不可涉及由湯顯明個人安排的任何活動或事項,亦不可直接或間接與湯顯明有任何連繫或關係。
而刑事調查的工作和進展,需定時交由完全獨立於廉署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至於是否檢控,會在調查完結後決定。
廉署發表聲名,表示過往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但因為是次引起公眾關注,所以發出聲明。是次案件將由廉政專員領導一個調查小組進行,成員包括執行處內部調查及監察組首席調查主任,和幾位現任或前任的內部調查及監察組調查人員。而專責調查組的人員均要按機制申報有沒有利益衝突,強調會確保調查人員不涉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