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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宏福苑聽證會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批評,消防處等4個政府部門失職。鄧炳強表示,同事不是做得不對,但有可以改善的地方,消防處日後收到火警投訴,即使轉介至其他部門,亦會承擔「兜底」責任。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完成所有聽證會,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點名批評消防處等部門失職,要對火災負上部分責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同意有可以改善的地方,過往消防處只會把投訴轉介至相應部門,日後會加強跟進轉介後的工作。
鄧炳強:「最主要是意識問題不是說同事之前做得不對,而是政府以往高度分工,但現在我們覺得要多走一步,有終極『兜底』責任。在防火方面,總體責任都是消防負責,所以我們改了意識,雖然這些事不是直接由消防處理。第一,我們收到投訴要即時轉介。第二,不是轉介了就算,而是跟進轉介的部門有無跟進。」
宏福苑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向消防處85次申請延期關閉消防裝置,其中宏泰閣的消防裝置停用了234日,期間消防處從來無到消防泵房視察。鄧炳強表示日後會加強巡查。
鄧炳強:「明白有些工程確實要做,確實要封閉一段時間,但要確保封閉時有相應的措施,包括加添消防裝置。以往可能容許久一些,但現在不會了,會定期去看究竟你是否有需要繼續停?原來你停用後,一直沒有找人維修,可能要發出一個命令要你盡快去維修,否則要罰款。」
鄧炳強建議對違規消防承辦商加重罰則,包括提交虛假消防證明書,罰款由5萬元增至300萬元、監禁三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