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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建議就美容及健身服務預繳合約設立7日冷靜期,合約期最長2年,即日起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
政府2019年曾經就美容健身消費合約設立冷靜期進行公眾諮詢,當時沒有決定做法。事隔七年,政府指具威嚇性營業行為較為收斂,但美容及健身行業轉為誘導式銷售,消費者簽訂大額預付金額的長期合約。
海關在過去五年接獲相關舉報增加超過3倍,而不當銷售手法個案當中美容和健身業佔近九成,因此建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為保障消費者,同時尊重合約自由,就美容健身預繳式合約,提出三個政策建議,包括設立法定冷靜期,建議為7日,而退款期限為14日;同時以合約金額設定規管門檻。
政府稱,超過八成投訴個案涉及金額超過3千元,七成個案超過8千元,六成個案甚至超過1萬5千元,因此建議這三個可考慮水平。
另外,建議設立2年合約期上限,為消費者提供指標評估預付金額是否合理,以及禁止簽訂3個月後才生效的合約,減低風險。
同時,建議將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賦予海關額外的偵查及執法權力,包括透過法庭限制令禁止處理相關財產等。政府即日起會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
消委會稱,建議與他們一貫倡議一致,設立冷靜期及退款期限可減少消費者因衝動、被誤導,或被威嚇下作出消費決定,同時令退款安排更清晰。又指大部分關於美容健身商戶結業的投訴個案,均是多於為期2年的合約,甚至有個案合約生效日期被延後超過30年,當局的建議可有效減低消費者承擔的風險。他們又指會在諮詢期內提交意見,同時繼續監察市場情況,加強消費者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