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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國安附例不適用於國安法前案件 不可能違反人權法案

林定國:國安附例不適用於國安法前案件 不可能違反人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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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國安附例不適用於國安法前案件 不可能違反人權法案

【Now新聞台】立法會國安附例小組委員會完成審議條例,周五將會向內會報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後見記者,提到有人認為法例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反映法例有追溯力,他解釋國安法生效前的案件不會因為新增的附例而被控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附屬法例只有三條,根本沒有任何新增罪行,亦沒有就著任何罪行增加任何刑罰,所以根本不存在任何有可能違反人權法案第12條規定的可能性。再簡單地說,即使是一個國安法之前案件,絕對不會因為現在有附屬法例,就可以控告他違反國安法下四條罪行的其中一條,或者用國安法內實際條文的刑罰加諸於那個人身上,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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