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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截至周三有6宗宏福苑的財物遺失求助個案,未能排除是否失竊,強調會盡力保護災民在屋內的財物。
宏福苑7座大廈居民連日上樓執拾。截至周三,警方收到80宗求助懷疑財物遺失,其中超過一半找回物品,約4成相信物品已被燒毀。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有些可能是救火時沖了到其他地方,有部分是燒到很嚴重的地方,我們的同事在灰燼中幫他尋回。有6宗案件是未能排除是否真的被人拿走的,我們是全力調查。警方在整個保安方面都有很好的安排,我們是盡一切能力保護災民留在屋內的財物,這是警方責任,我們一定盡全力守護這些財物。」
失竊的同類案件在今年第一季與大部分罪案一樣,按年錄得下跌,整體罪案數字跌幅是1.3%。
不過,俗稱「入鬼油」的非法入油活動,今年首季的舉報有656宗,按年升2倍,案件宗數及檢獲的燃油數量升幅亦逾2倍,市區案件升幅高達5倍。
鄧炳強指,計劃修例提升罰則,賣家增至最高罰款300萬元及監禁3年,買家日後亦要負上刑責。他以3月在土瓜灣一間地舖檢獲的約850升汽油為例,提到修例迫切。
鄧炳強:「這個數量的汽油一旦被燃點,爆炸威力是相等於1千磅炸藥,這個地方上面是住宅,附近甚至有安老院,一旦不幸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現行條文主要針對賣油方面而已,買方是沒有任何法律制約,形成了需求端沒有法律制約的情況下,是會令這個罪案更加會發生。我是會希望能夠明確這些購買者的刑事責任,以堵塞漏洞。」
他又表示,修例後消防處的執法權力會增加,包括逮捕權及檢取涉案車輛的權力,目標是在年底前把法案交到立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