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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支聯會煽動顛覆案,法庭裁定各被告表證成立。
被告李卓人和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李運騰裁定,中國憲法適用於本案,又不接納鄒幸彤指需要傳召中國憲法專家。而控方在案中依賴兩個基礎,第一是並無合法手段結束中國憲法訂明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第二是即使可合法修憲,案中證據顯示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並非倡議修憲,而是煽動他人使用非法手段。
就控方第一個基礎,法官指控方無傳召憲法專家,陳詞亦流於表面和分析不足,裁定控方不得以此作檢控基礎;但就第二個基礎,法官認為表面證供成立,裁定各被告需要答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