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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35+顛覆政權案上訴聆訊續審,黃碧雲及林卓廷一方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民主黨在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立場一致。律政司回應指,如果各被告是沒共識,戴耀廷當年不會說出有取消資格風險的言論。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代表罪成被告的上訴方繼續陳詞。黃碧雲和林卓廷一方指,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在九龍東論壇提及,「我們每一個人」承諾運用財政預算案否決權,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是指九龍東的參選人,案中沒有證據顯示民主黨所有黨員行事永遠一致,亦無證據顯示所有民主黨黨員會沒有異議地跟隨黨的立場。
上訴方又指,黃碧雲曾在論壇提到會用盡憲制所有權力和手段,爭取五大訴求,反映她只會做基本法容許的事;而林卓廷在新界東論壇曾表明,若預算案派錢會投票支持,但原審法官沒有考慮有關言論。
律政司回應指,戴耀廷2020年6月在記者會表示,為免製造更多令參選人被取消資格的風險,不會要求他們簽署協議,反問若協調會議沒有達成無差別否決的共識,為何會有取消資格的風險,又指林卓廷表示會支持派錢,只是在回答假設性問題。
鄒家成一方指,民主派參選人及他們的替代人選都會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議會內不可能出現民主派議席過半,所以串謀的基礎根本不存在。他又指,原審法官多次干預辯方主問,反映原審法官在他作供初期已不相信他的證供,會令人認為審訊不公。余慧明一方亦指,原審法官多次以與案情無關為由,拒絕辯方律師提問,令辯方無法展現案情。
律政司回應指,原審法官陳慶偉並非指鄒家成證供沒有邏輯,這句話是向另一原審法官李運騰說的,又指鄒家成等人不滿戴耀廷不要求簽協議,所以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若沒有無差別否決共識,他們反應不會如此強烈。
法庭其後處理各被告的刑期上訴申請。吳政亨一方指,他的量刑起點達7.5年,比參選人多半年,屬於過重,又指吳政亨沒有向任何人施壓,要求他們無差別否決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