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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三名男子於2019年製作遙控炸彈策劃襲擊警署,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罪成,判囚8年4個月至12年。法官形容被告的行為非常邪惡,是向警務人員作出挑戰。
三名被告關嘉耀、徐天樂和何健忠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取判刑。案情指,三名被告在遊行活動認識,2019年11月至12月14日期間,計劃在示威者路障和警署放置遙控炸彈,並在屯門小冷水路崖邊試爆失敗,當場被警員拘捕。
本身任職廚師的被告關嘉耀在案中擔任統籌角色,負責招攬另外2人,並與金主聯絡,表示獲資助50萬,事成後每人另獲20萬報酬,又購買涉案工具,包括水銀掣以及物色試爆場地。另一被告徐天樂任職中學實驗室助理,負責把化學物製成炸彈,而何健忠為電器技工,負責改裝土製遙距引爆裝置。
法官黎婉姬判刑時形容他們的行為非常邪惡,是向警務人員作出挑戰,又指三人犯案並非一時無心之失,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分工明確,若非警方及時拘捕他們,後果不堪設想。
審前認罪的徐天樂和何健忠分別判囚8年7個月和8年4個月,由於關嘉耀是統籌角色,罪責較重,加上不承認控罪,不獲任何減刑,判監禁12年。
辯方求情時希望法官參考過往案例,但法官指三名被告都是思想成熟的成年人,應該承擔較重的責任,因此判以較重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