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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首度引用《反恐條例》起訴七人,涉嫌意圖在2019年遊行引爆炸彈及殺警。控方指,部分被告曾到西貢試槍。
其中六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應訊。他們否認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以及串謀謀殺等控罪。
控方展示認罪被告黃振強與吳智鴻Telegram訊息,當中有數段2019年11月16日深夜在西貢試槍的短片,亦討論炸彈、社會運動等。控方又指,一個名為「滅龍」群組是「屠龍」群組的分支,他們在試槍後一日曾聚餐,而被告黃振強、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之後曾一同到泰國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