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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中大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用載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兩項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他提出終極上訴,獲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得直,案件發還重審,許金山需要繼續還柙。
許金山上訴得直後,有人員將案中證物推離法院,當中包括涉案的瑜伽球。
上訴方爭議警方在案發後約6個月,才調查涉事私家車內的瑜伽球,期間沒有在車內找到關鍵的瑜伽球氣塞,事隔一年才在許金山書房抽屜找到疑似氣塞,質疑原審法官就氣塞證據引導陪審團不當。
終院五名法官裁決指,原審法官忽視警員在搜查涉案私家車前,氣塞被移離的可能性,又指許金山家中有其他瑜伽球,發現氣塞對證明他將瑜伽球放進車內的證案價值不高,控方提出該氣塞有可能是案中瑜伽球的氣塞,可以令陪審團存有極大偏見,法官最少應提醒陪審團,沒有證據顯示兩者有關聯。
五名法官指原審庭的指引,有可能令陪審團採納法律上不容許的思維,來否定許金山女兒使用一氧化碳滅蟲的可能,又認為指引未能令陪審團恰當評估案發當日該氣塞是否真的不在車內,可能進一步增加陪審團犯錯的風險。
五名終院法官就許金山上訴得直,撤銷他的控罪,將案件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