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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控方結案陳詞,認為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的同時傳媒都有責任及義務。
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到區域法院應訊,他們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作結案陳詞。她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但傳媒有影響力,因此有相應的責任及義務,法庭需要平衡新聞自由及維護國安的權利,形容現今社會「沒有媒介比像立場新聞般的網媒有效」。即使《立場》已經停運,但仍可在連登、獨立媒體等,找到不少《立場》的文章,證明其文章的普及性。
控方亦引用1993年發表的《新聞倫理》指出傳媒仍然是新聞的主要來源,市民會認為《立場》的資訊較可信;又引用中大的民意調查,指《立場》於傳媒公信力中排名第二;並引用案例,指《立場》亦需要為社交專頁貼文的評論負責,認為大部分評論與文章相關,希望法庭考慮評論的內容。
她又提到煽動罪的立法原意是保護社會穩定,屬預防性質,即使被告沒有意圖,單純引起憎恨或藐視,已可視作干犯煽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