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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控方結案陳詞,指基本法雖保障新聞自由,但傳媒有影響力,因此有相應的責任及義務。
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原定審20日,現時已踏入第54日審訊。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作結案陳詞,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受到基本法保障,但傳媒有影響力,亦可以改變人對事件的意見,因此有相應的責任及義務,形容現今社會「沒有媒介比像立場新聞般的網媒有效」,法庭需要平衡新聞自由及維護國安的權利。
她又提到煽動罪的立法原意是保護社會穩定 ,屬預防性質,傳媒的潛在傷害不可忽視 ,認為涉案文章本身已經具有煽動意圖,即使被告沒有意圖單純引起憎恨或藐視,已可視作干犯煽動罪。她指因煽動罪的犯罪意圖,包括知悉文章的煽動內容及可預見文章可觸發的後果等。
她又指法庭不需要採用毫無合理疑點或「唯一合理無可抗拒」的證明標準,可考慮環境證據相加的累積效應去達成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