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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前年六四煽惑他人集結罪脫,律政司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11月22日開審。
鄒幸彤因其他案件正在還柙,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她原本被控前年呼籲市民參與被禁止的六四集會,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她不服上訴,高院裁定她上訴得直。
律政司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提出兩項法律爭議,包括鄒幸彤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時,可否在抗辯時爭議警方禁止公眾集會決定的合法性;而有關決定經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確認,以及鄒幸彤挑戰有關決定時,法院應如何處理終審法院法官批出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