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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食環署公布下月起引入「先發牌、後審查」制度,作為申領食物業牌照額外選擇,亦放寬小食食肆售賣食物種類限制。
全港4300間小食食肆以往只可從六類特定食物中,選擇一類出售,變相令食物種類受限。
食環署指考慮到食物種類和烹調方式漸趨多元,決定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和衞生下,下月1日起放寬限制,小食食肆基本上可賣任何食物,不過要用簡單、不產生大量油煙的烹調方式,如烚、燉、蒸、煎等,持牌人屆時可申請更改,但座位間仍不可煮或翻熱食物,例如火鍋、鐵板燒等。
另外,就申領食物業牌照,下月起亦會引入「專業核證制度」簡化程序和縮短審批時間,會接納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簽發的「符合規定證明書」及最終設計圖則,為符合衞生規定證明,並先發牌,後派員實地審查。申領人可選擇現有或新制度。
飲食業界歡迎措施,指過往申領牌照程序過於冗長,由半年至兩年,新措施可縮減約三分二時間,吸引更多人做餐飲業。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過五關斬六將,以往我們申請牌照,要通過不同部門,某一部門批下來不符要求,而要改動圖則,要花時間再做同樣設計,租戶損失很龐大。」
食環署指措施會先應用在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廠,如運作暢順和得到支持,會考慮推展至其他食物業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