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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食環署公布下月起引入「先發牌、後審查」制度,作為申領食物業牌照額外選擇,亦放寬小食食肆售賣食物種類限制。
食環署表示,為簡化申領食物業牌照程序,縮短審批時間,會引入「專業核證制度」,接納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簽發的「符合規定證明書」及最終設計圖則,作為符合衞生規定證明;並先發牌,後派員實地審查,措施會先用於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商,及後考慮推展至其他食物業牌照,申領人可選擇現有或新制度。
另外,小食食肆由規定售賣指定食物項目,改為只規範食物烹調方式,以簡單、不產生大量油煙為原則,基本上可售賣任何食物,但座位間不得烹調或翻熱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