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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隱瞞蘋果日報印刷公司違反租契,在區域法院裁定欺詐罪成,下月24日求情及判刑。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期間有警車開路、有警員持槍戒備,黃偉強就自行到庭。
他們被控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日報大樓,違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指,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有較低租金和租約年期保證,承租人有責任為公司申領牌照,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曾為十多間公司申請牌照,唯獨沒有為力高申請。他不相信黎智英忘記力高的存在,推斷黎智英是判斷力高,不符合申請牌照條件,因此不作申請,並刻意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力高的存在,這種持續的「不作為」使力高佔用處所20多年,令科技園蒙受不利及令蘋果日報印刷公司得益。
對於辯方稱力高只佔用處所面積0.16%,陳廣池反問若因佔用地方「微乎其微」就不用申請牌照,豈不是讓承租人自行決定他們有無違約;又指力高雖有牽涉壹傳媒工作,但不改變力高主要業務性質是管理和投資顧問,黎智英雖駕馭規模不小的工商業集團,但並不代表他可以事務繁忙等理由抽身而去,斷定黎智英作為「舉足輕重的主事人」,不可能不知道力高違反租契。
而黃偉強在壹傳媒任職多年,不信納他只是「信差」,也不認為他會對進駐大樓的公司不聞不問,裁定他由始至終知道力高存在,和協助黎智英隱瞞力高佔用處所。
兩人被判欺詐罪成,下月24日求情及判刑。
原本是同案被告的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早前轉為控方特赦證人,陳廣池信納他的證供,認為沒有誇大其詞,周達權的案件將於周四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