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 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欺詐案,兩人不認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審。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被加控一項欺詐罪,合共面對兩項欺詐罪。
其中一項控罪,涉及另一被告黃偉強,兩人均不認罪。
辯方指,控方修訂了開案陳詞,要求解釋控罪範圍及被告與律師在商業程序的溝通,為何成為指控基礎,控方回應指不影響罪行,詳情會作出書面解釋。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審,預料審訊25日,控方將傳召10至15名證人。控罪指被告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公司獲利或有相當可能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