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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反修例衝突期間,一名時任商業電台記者在旺角被防暴警從後發射海綿彈,擊中背囊,投訴警察課完成投訴調查,指「無法證實」事件。
被射中的記者在2019年12月投訴,指開槍的防暴警屬濫用職權。
警方上月底向他匯報調查結果,表示已審視證據,指警員當時多次要求記者離開但未獲理會,指記者其後「觸碰一名警員手部後轉身逃走」,警員隨即追捕,並發射海綿彈,投訴警察課認為警員行為並非不合理,因此無證據支持指控,將指控列為「無法證實」,並獲監警會通過。
涉事記者對結果表示遺憾,認為警方說法與事實不符,會考慮覆核結果。
至於另外兩項投訴,包括指警員用手推開記者手機及拉低記者防毒面罩,同樣被列作「無法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