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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9月政總暴動案,十一名被告暴動罪成,其中兩人判入教導所,九人判囚三年半,包括一名孕婦,預計要在服刑期間分娩。
案發在2019年9月,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案情指,當日下午四時多,政總外有約五百名示威者集結、投擲汽油彈、縱火等,現年19至29歲的十一名被告,被控當時連同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姚勳智相信,各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不是領導或煽動角色,當時只是受到社會氣氛影響,重犯機會不高,而聆訊期間亦承認不少案情,節省法庭時間。
他們被搜出的裝備並非攻擊性,無證據顯示被告直接破壞社會安寧,案中無警員嚴重受傷或財物嚴重受損,政府維修公共設施費用不算高。
不過,考慮到暴動規模較大,示威者佔領夏慤道一帶,令市民不便,形容案情嚴重,若非警方短時間內驅散,有機會引致更嚴重後果,判刑須具阻嚇力。
判較年輕兩名被告林卓軒及梁文洛入教導所;另外九名被告判囚三年半,包括懷孕被告李穎欣,她的預產期是十一月,預計要在服刑期間分娩。
李穎欣被捕後,被診斷出創傷後遺症,她在求情信中向市民及警方道歉,又提到自己曾考慮過墮胎,但與丈夫及家人討論後,決定將小孩生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