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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政府土地上棄置車輛問題,發現部門之間權責不清,導致出現執法真空期,而部門近年加強清理,變相免費幫車主處理棄置車輛,建議運輸署加快修例,追究車主刑責。
行人路或後巷不時見到廢棄電單車或私家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不少車輛沒有展示車牌或行車證,車身殘舊,長期佔用公共道路和泊車位,部分就棄置在郊野,而政府部門之間權責不清,多年來只將問題簡單界定為土地管理問題,沒有積極處理,甚至出現超過兩年執法真空期。
申訴專員趙慧賢:「公共道路上有投訴予地政署,會交其他部門,但其他部門沒有答應轉介,所以這段時間沒有部門處理或移走車輛,所以見到越來越多。」
公署又說,政府過去沒有確立和追究車主處理車輛的責任,近年加強清理,亦變相免費幫車主處理棄置車輛,治標不治本,建議及早修例,追究車主刑責。
趙慧賢:「希望署盡快推展修例工作,令登記車主附上刑責,加入具阻嚇力的條款、罰款,並主動提醒車主適時處理牌照和妥善處理車輛。」
公署也建議,運輸署善用本身掌握的車輛登記資料,主動提醒車輛牌照過期的車主續牌或處置車輛,並建議地政署重啟搜證和檢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