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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社署因應童樂居虐兒事件,成立委員會檢討兒童住宿服務。據了解,第一階段報告提出了30項建議,包括社署的督導組、加入護士及前執法人員、每年突擊巡查幼兒中心最少六次,並引入院長登記制度。
據了解,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0項建議,包括引入院長登記制度,院長入職時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保護兒童培訓課程,之後持續進修,確保能夠及早察覺懷疑虐兒情況,並必須舉報。
社署在督導組加入護士出任「保健衞生督察」,聯同前執法人員,至少每12個月到幼兒中心突擊巡查六次,並成立包括醫護、教育、社褔界人士及太平紳士的小組,突擊探訪、抽查閉路電視紀錄及觀察幼兒行為和情緒等,並引入新科技加強監察。
機構必須建立內部審查機制,確保有效監管,管理人員最少每半年交管理報告。人手方面,建議改善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由現時1比6.2,提高至1比4.5,亦增設照顧助理員社工和護士等。
有檢討委員會成員認為報告內容可行,但認為政府在監管上需負上一定責任。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那麼大件事,單位犯上顛覆性錯誤,還是刑事,社署是否仍繼續無條件委託他們提供服務呢,報告沒有回答這問題,倒不如停止委託,走一個新模式,在社會邀請有能力團體提供務。」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希望政府在報告提交時,再次承認在處理監管過程有疏漏及不足地方,如何進行改善工作。」
童樂居早前被揭發虐兒,40名兒童受影響,至少34名職員被拘捕及檢控,委員會完成首階段中期檢討後,隨即展開第二階段檢討,預計明年3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