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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童樂居虐兒案,一名56歲幼兒工作員承認三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合共判監約7個月。
已認罪的56歲被告林美寶,由囚車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
案情指被告去年12月同一日內,在童樂居故意襲擊3名兒童,導致他們相當可能受到不必要苦楚。
裁判官黃雅茵判刑表示,被告作為有經驗的幼兒照顧者,清楚自己的行為會為受害人帶來傷害,雖然不是長時間的傷害,但事件在同一日內發生,反映被告不能自控,又指沒有實質證據證明受害人受傷,但相信會造成長遠心靈影響。
裁判官指被告反省有限,不接納判處非監禁刑罰,三項控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合共判監約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