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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四項特惠款項廿多年未有調整,政府本月中,將在立法會提出決議案調高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當中欠薪的特惠款項上限建議由36000元增至80000元。
「打工仔」若遇上公司倒閉被拖欠薪金和遣散費,可申請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稱,政府已完成檢討特惠款項上限,本月15日會提交決議案予立法會,建議特惠款項中,欠薪及待通知金的上限分別調高至8萬元和4.5萬元、遣散費、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亦會調高。
若以法定遣散費上限39萬元計算,調整後的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為24.5萬元。
政府過去20多年都無調整特惠款項上限,羅致光解釋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多年經濟收縮,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且嚴重虧損,沒有調整的基礎和需要。而及後遇上遣散費特惠款項計算方法的司法覆核案,及取消「對沖」的討論。
他說隨著現屆政府已決定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局方已立即展開檢討,相信調整後,四個特惠款項上限可以全數覆蓋申請款額的比率會提升到78%至93%。
他期望周三可在立法會順利完成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並在本月15日動議並通過修改特惠款項上限,令新例在本月17日刊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