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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本月15日將在立法會提出調高破欠基金四項特惠款項的決議案。
羅致光在網誌指,破欠基金中特惠款項上限過去20多年都無調整,原因是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多年經濟收縮,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且嚴重虧損,沒有調整的基礎和需要。
隨著現屆政府已決定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政府檢討並建議調整破欠基金特惠款項,其中欠薪及待通知金的上限分別調高至8萬元和4.5萬元、遣散費、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亦會調高。
羅致光期望本周三順利完成取消強積金對沖條例,並在本月15日動議和通過修改特惠款項上限,本月17日刊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