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Now新聞台】本身任職牙科護士的李芷君Ada,同時是一個獨立音樂人,平時會翻唱其他歌手的作品在網上分享。
歌手Ada:「今日選擇翻唱Serrini的《Don’t Text Him》,現在尤其是年輕人,網絡世界這麼普及,他們會更多翻唱歌曲,慣常翻唱的朋友,我沒有聽過他們會取得所有版權擁有人准許才去做的。」
政府就修訂《版權條例》上月底完成三個月的公眾諮詢,今年上半年會提交草案給立法會。當局建議,在法例引入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版權擁有人無論透過現時流行的串流技術,或日後有其他新的電子傳送模式,其版權作品都可獲得全面保障。」
政府過去兩度提出更新版權制度,當時被網民形容為「網絡廿三條」,草案在議會被拉倒。
這次當局建議如2014年提出的草案般設立豁免,以諷刺、營造滑稽、評論時事等為目的之創作,合理地使用他人版權作品的話不會招致民事及刑事責任 。不過,好像Ada這類「認真翻唱」就不屬於當局所建議的版權豁免範圍。
Ada:「之前有翻唱C AllStar On仔的一首歌,我看到他也有分享,即是他們都很歡迎不同的聲音出現在樂壇。我覺得翻唱歌曲其實絕對是一種宣傳,翻唱歌手的受眾瀏覽的時候覺得歌曲好聽,然後回到原唱那邊聽。」
香港唱片商會會長林錫堅:「你想他好,你以為幫他宣傳,其實你在摧毁創意的後續及持續發展。」
林錫堅本身是一家小型唱片公司的老闆,一些他們擁有曲、詞版權的經典作品亦有被翻唱,在網上流傳。
林錫堅:「這些都是翻唱《舊歡如夢》,大部分在社交媒體上的翻唱作品,很多都沒有問過版權持有人。每首歌推出的時候,(成本)不單是這首歌的製作,涉及很多宣傳(費用),第二天已經被人任用來翻唱,可能你會高興,但你亦可能不再創作,因為覺得沒有經濟效益或沒有被尊重的感覺。」
近年社會環境急劇轉變,對於政府重啟修例網絡上的二次創作者,又認為當局提出的豁免範圍是否能夠保障他們的表達自由?請留意星期日晚的經緯線。
經緯線報料熱線:
nowreport@nownews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