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兩名集團高層被控詐騙的案件,押後至明年三月開審。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他與行政總監黃偉強及營運總裁兼財務總監周達權,被控2016年至今年期間,向科技園公司隱瞞於1995年訂立租契,而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
法庭原定處理控方申請,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法官陳廣池指爭議流於學術性,認為毋須再辯論,案件繼續由法官陳廣池審理,黎智英繼續還柙,其餘兩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4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