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就拒絕壹傳媒集團前高層張劍虹保釋,頒下書面理由。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素蘭在書面理由提及,辯方指張劍虹除了是壹傳媒高層,沒有其他證據跟危害國家安全有關,又指壹傳媒尊重編採自主,即使他是高層,亦不會干預編採決定,更重要是壹傳媒旗下的報章雜誌已停刊,他沒有途徑發佈危害國安文章;但提出反對的律政司指,壹傳媒在台灣仍有運作,跟張劍虹聯繫緊密,加上台灣壹傳媒仍有發布文章,對港府作出無根據的指控,張劍虹面對的控罪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顯示他仍有實質風險危害國安。
法官李素蘭考慮多項因素後,拒絕張劍虹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