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今早頒令,壹傳媒有限公司即時清盤,而壹傳媒自今年6月停牌至今,四名非執董已經辭任,港交所曾發出復牌指引,指若持續停牌18個月可以取消其上市地位。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年9月引用《公司條例》,以公眾利益為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將壹傳媒清盤,案件早上由法官黃健棠處理,壹傳媒一方沒有代表出庭,法庭在無人反對下頒令壹傳媒即時清盤。
壹傳媒有限公司自今年6月17日停牌至今,一直暫停於港交所的買賣,港交所曾於8月底向壹傳媒發出復牌指引,若任何證券持續暫停買賣18個月,港交所可以取消其上市地位,即限期於明年12月中屆滿,到今年9月初,壹傳媒四名非執行董事葉一堅、林中仁等,發公告宣布辭任。
而根據法庭早前委任臨時清盤人的文件,正還柙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壹傳媒超過七成股權,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保安局凍結資產,包括相關股份,又指壹傳媒今年6月停運大部分公司業務,包括核心業務《蘋果日報》、《壹周刊》停刊,隨着多名管理層辭任,集團處於「管理真空」,亦出現資不抵債,有近2.5億淨虧損。
當時處理案件的法官陳靜芬認為,啟動清盤程序符合公眾利益,批准委任臨時清盤人保存壹傳媒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