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外圍一帶發生衝突,五人被控暴動罪,其中三人罪成,案件押後至月底判刑。
被告丁培基到法院聽取裁決。
五名被告中,郭俊明、丁培基及蔡潤庭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不接納郭俊明及丁培基供稱,留在現場是出於好奇,指當晚情況十分混亂,二人仍逗留並無即時離開。
蔡潤庭辯稱打算進入理大為營救被困的妹妹,法官指營救計劃在盤問下,多處不合邏輯,認為蔡潤庭編作事實。法官亦同意他當晚曾向警員投擲汽油彈,三人參與暴動是唯一推論。
另一名被告姚俊暉及郭俊明被捕時身上有膠索帶,被判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罪成。案中除了羅煒棟暴動罪不成立,無罪釋放,其餘四人還柙至本月25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