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解釋有市民無如期收到首期消費券,主要因為未填妥表格,又未有按短訊提示補交資料,政府已盡量打電話提醒。
經書面申請領取消費券的市民,登記表格分四部分。政府稱未能如期收到首期消費券的市民,主要因為未填妥表格。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例如市民沒有簽名、本應夾附身份證複本但沒有夾附,或沒有填上應填的資料,例如在港聲明的要求;有兩格你要剔其中一格,你符合或不符合,有人兩格沒有剔,有人兩格都剔。」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只透過短訊要求市民補交資料,令不懂使用手機的長者錯失補交資料的機會,政府指已盡量打電話提醒。
王學玲:「有市民沒有提供可以接收短訊的聯絡電話,我們其實有打電話,這些完全不能接收短訊,早前我們見到有數千個交書面表格出現此情況,我們都有安排,若有提供電話我們會打,但有些人連電話都沒有提供,我們就無法聯絡這些市民。」
政府指未能估計有多少市民受影響,只表示有約60萬份申請未收到收到首期的消費券,但當中包括重複登記或不合資格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