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透過書面申請的人昨日未能領取消費券,政府解釋是有市民未能提交足夠資料,又無按短訊提示補交。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書面登記我們發現很多情形,例如市民沒有簽名、本應夾附身份證複本但沒有夾附,或沒有填上應填的資料,例如在港聲明的要求;有兩格你要剔其中一格,你符合或不符合,有人兩格沒有剔,有人兩格都剔。」
「有市民交了表後沒有為意自己是否合資格,或登記是否成功就想領消費券,未能領取才發現有問題就到秘書處,所以昨日人數較多。」
王學玲表示,政府延長重新登記的期限至本月十五日,秘書處在未來兩個星期六都會開放,並調配更多人手加快處理個案,職員亦會盡量幫市民確認提交的資料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