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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候公屋逾三年住戶發現金津貼 最快下月底以轉帳發放

輪候公屋逾三年住戶發現金津貼 最快下月底以轉帳發放

【Now新聞台】政府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申請者提供現金津貼,最快下月底透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

合資格申請人須輪候公屋超過三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及沒有領取綜援。政府預計,本月底會發出九萬份通知書及申請表。

當局參考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一半,來釐定現金津貼水平。一人住戶每月津貼一千三百元,六人或以上住戶獲三千九百元津貼。政府強調,現金津貼並非租金津貼,所以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作證明文件。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王天予:「這是提供一個紓緩,不是一個租金津貼,不是要申請人拿來交租,所以這個金額在試行計劃來說,是一個合適的金額。(現金津貼)發放一直至申請人得到第一次(公屋)編配為止,每個人領取津貼的時間都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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