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職家庭津貼的申請人須滿足工時要求才能獲得津貼,政府最快六月調低要求。有關注團體批評措施在疫情下未能照顧開工不足和失業的基層勞工,促請政府改用收入為申請條件。
現時申領在職家庭津貼每月工時最少要有144小時,才能拿到500至1400元不等的津貼,政府最快六月降低工時要求至72小時。
桑拿服務員PETER公司去年停業近4個月,沒工開又沒收入,即使職津降低工時門檻都未必幫到他。
PETER:「要看工時,假如我們沒有工時,根本申請不到,就算復工後也不知何時又停工。每個人都不希望申請綜援,只希望有工作,有工作便有收入,何用拿綜援,根本不需要。」
拿不到職津想申領綜緩亦非易事,本來在餐廳當收銀員的阿娟由去年7月起失業大半年,其間曾想去申請綜援,但就被指租金太貴而被拒絕。
阿娟:「租金3800元以下的才能申請綜援,我們根本沒辦法申請綜援,我們可以申請甚麼,甚麼也沒有,沒積蓄只能借錢交租。」
有關注團體促請政府取消職津工時要求,改為與收入掛鈎。
明愛荔枝角職工中心社工黃韻然:「如果每個月只開工3天,工時只有24小時,薪金只有千多元,也拿不到職津,其實他們是最有需要在職家庭津貼以工時要求,將他們排除在外,整個階梯是工時越少,拿得越少,沒有工時更加沒有津貼。」
他們又希望政府放寬受防疫措施影響的行業申請要求,讓他們能憑停業前的工作記錄申請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