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特首選舉呈請案高院續審

特首選舉呈請案高院續審

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何俊仁提出選舉呈請, 梁振英一方要求剔除申請,高等法院繼續聽取雙方理據。

代表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候選人要在選舉結束後七天內,搜集證據並提出選舉呈請,並不足夠。

而梁振英的代表律師就引用外國例子,指出其他國家的選舉呈請限期都是7至10天,法國更只得3天,香港的限期合理。又指出在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後,只有中央才有罷免權,司法制度沒權處理。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