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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觀點】資深大律師頭銜為資歷地位象徵 要求涵蓋多方面絕非「酬庸」?

【MAX觀點】資深大律師頭銜為資歷地位象徵 要求涵蓋多方面絕非「酬庸」?

【Now新聞台】律政司計劃提出修例,建議讓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包括事務律師,可合資格申請為資深大律師。

《時事全方位》主持王慧麟指,鄭若驊強調不是向律政人員提供「政治酬庸」,說法不準確。他指,資深大律師是司法界的地位和資歷象徵,意味對法律的能力,包括訴訟、對法律條文理解、捍衛法治,以至服務公眾等方面,都達一定水平,受到認可,從來都不屬於「酬庸」。

王慧麟又質疑,業界對資深大律師的要求涵蓋多方面,律政司的律政人員似乎難達各方面要求;另一方面,若律政人員獲資深大律師銜頭,即代表其資歷受認可,為何離任時又不能保留銜頭?他認為律政司修例前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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