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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曾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若律政司建議是基於訟務表現,私人執業的事務律師亦應有同等機會獲任資深大狀,不應只限於律政人員。
余若薇:「最重要一點是你出庭時,法官認為你表現如何,你的能力或聲譽,及你的訟務十分重要,若包括事務律師也可獲委任,為何只有政府內的事務律師,若重點是出庭的話,如有事務律師經常出庭的話,即出庭『打官司』很擅長,是否也要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