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人承認前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其中4人亦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人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法官押後至下周一求情,下周五判刑。
因其他案件被判監或正在還柙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梁國雄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其他被告亦先後抵達,部分被告已有心理準備會被關押。
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我不知道出來後會否仍有那麼多『咪牌』,我只能寄語各位香港人『撐住』。」
前立法會議員(民主黨)何俊仁:「我們不會後悔我們失去自由,主要是為了讓更多市民能夠和平有序發聲,行使其公民權利,我們絕對義無反顧。」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不亢不卑,坦然面對,初心不改,信念長存。」
案件由負責818流水式集會案,以及831集會案的法官胡雅文審理。
10名被告被控前年10月1日,在未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下,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10名被告在庭上認罪。
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楊森、單仲偕等全部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亦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0人全部被控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只有吳文遠和蔡耀昌承認這條控罪。
法官押後至下周一求情,下周五判刑。